歡迎您加入BlueBay倍力寵物網站會員,並使用BlueBay倍力寵物購物網站會員(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之各項會員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當您註冊完成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日後本公司如有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之內容,修改後的服務條款內容將公佈網站上。若您於前開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如果您無法遵守本服務條款內容,或不同意本服務條款內容時,請您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為確保您的權益,建議您經常確認本條款之最新條文內容。 若您未滿二十歲,應於加入會員前,將本服務條款請您的法定代理人(家長)或監護人閱讀,並得到其同意,才可以註冊及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則視為 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經閱讀、瞭解並同 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 本公司建置BlueBay倍力寵物網www.bluebaypetfood.com(以下簡稱本公司會員網站),提供您會員相關服務,您加入會員後即默認同意以下事項。
一、BlueBay倍力寵物網會員定義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經註冊申請,均可成為本公司會員。
二、註冊申請
您可至會員註冊網頁加入本公司會員。登錄註冊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於本公司會員註冊網頁完成登錄註冊者,成為本公司會員。
三、個人資料正確性維持義務為了能使用本服務,您同意以下事項:
(一)依本服務註冊時應填寫之欄位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資料。
(二)維護並即時更新您個人資料,確保其為正確、最新及完整。若您提供任何錯誤、不實或不完整的資料,本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並拒絕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分。
(三)如因您登錄不實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以致於侵害他人之權利或違法時,應自負法律責任,如因此造成本公司損害,您應負賠償之責任。
四、個人資料及隱私權保護
(一)個人資料保護
1.個人資料之安全 本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您於會員網站登錄、留存之個人資料,並妥善加以保管。非經您的同意或依法令之規定,本公司絕不對外揭露。
2.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本公司於網站內蒐集的個人資料包括:
(1)辨識個人者:如會員之姓名、帳號、通訊住址、電話、電子郵件、提供網路身分認證或申辦查詢服務之記錄及其他任何可辨識資料為本人者等資訊。
(2)辨識財務者:如信用卡或金融機構帳戶資訊。
(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證照號碼、護照號碼等。
(4)個人描述:如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3.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
(1)「民意調查」。
(2)「行銷」。
(3)「法人對會員名冊之內部管理」。
(4)「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5)「政令宣導」。
(6)「訂位、住宿登記與購票業務」。
(7)「個人資料之合法交易業務」。
(8)「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9)「經營電信業務與電信加值網路業務」。
(10)「資(通)訊服務」。
(11)「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
(12) 「資通安全與管理」。
(13)「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
(14)「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15)「其他自然人基於正當性目的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16)「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17)「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4.個人資料之利用
(1)對於網站您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您同意本公司在為提供本服務行銷、市場分析、統計或研究、或為提供會員個人化服務或加值服務之目的範圍內,得記錄、保存及利用您在本網站所留存或產生的資料及記錄,或提供本公司、關係企業及業務合作夥伴的行銷活動及相關優惠訊息給您。
(2)本網站不定期發送本公司、關係企業或業務合作夥伴行銷活動及相關優惠訊息之電子報或商品訊息(EDM)或簡訊給您,若您欲停止接獲任何行銷訊息,請通知本公司取消
(3)本公司對於您個人資料之處理及利用,僅在蒐集之特定目的及相關法令規定之範圍內為之。除非取得您的同意或其他法令之特別規定,本公司絕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揭露於第三人或使用於蒐集目的以外之其他用途。
5.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本公司將持續使用您提供的個人資料直至您提出停止利用或本公司終止提供服務之日為止。
(2)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主管機關禁止者不在此限)。
(3)對象:本公司、受本公司委託或提供本服務必要範圍內之關係企業及合作廠商。
(4)方式:符合蒐集特定目的及法令規定範圍之利用。
6.資料當事人權利
(1) 本公司所蒐集個人資料之當事人,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得對本公司行使以下權利:
A.查詢或請求閱覽。
B.請求製給複製本。
C.請求補充或更正。
D.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E.請求刪除。
(2)您可於本公司的「會員中心」網頁登入您的帳號及密碼,即時查閱或變更您的個人資料檔案。
(3)如欲請求停止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可透過以下管道:
您可經以上管道提出刪除、停止使用該個人資料的要求,並經一定程序驗證身分後辦理。
(備註:若您選擇停止處理或利用部分個人資料,致提供之資料不足或有誤時,本網站則可能無法提供完整之服務。)
7.個人資料之保護
(1)本公司會將您的個人資料完整儲存於我們的資料儲存系統中,並以嚴密的保護措施防止未經授權人員之接觸。本公司的人員均接受過完整之資訊保密教育,相 關處理人員皆簽有保密合約,如有違反保密義務者,將受相關法律及公司內部規定之處分。
(2)為了保護您個人資料之完整及安全,保存您個人資料之資料處理系統均已設有各項資訊安全設備及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以保障您的個人資料不會被不當取得 或破壞。
(3)如因業務需要有必要委託第三者提供服務時,本公司亦會嚴格要求其遵守保密義務,並且採取必要檢查程序以確定其將確實遵守。
(二)隱私權保護 您於本網站註冊及使用的紀錄、個人資料及其他特定資料,皆依「隱私權聲明」受到保護與規範。
五、會員帳號及密碼之保管及安全
(一)您註冊完成後將會取得會員帳號及密碼,您有義務妥善保管您的帳號及密碼之機密與安全,不得洩漏給任何第三人。
(二)會員帳號及密碼僅限於您個人使用,您不得出租、出借、移轉或讓與給其他第三人使用。
(三)如您發現您的帳號及密碼遭盜用或被他人不當使用,您必須立即通知本公司,以利本公司採取相關保護措施。
(四)當您完成使用本服務後,應確實登出並結束您帳號及密碼的使用,以防止被他人盜用。若您與他人共享電腦或使用公共電腦,切記關閉瀏覽器視窗。
六、兒童及青少年之保護
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的安全,並避免隱私權受到侵犯,法定代理人(家長)或監護人必須盡到以下之義務:
(一)必須於兒童或青少年使用前檢查該網站是否有公告明確及完整的隱私權保護政策,並應持續叮嚀兒童或青少年不可洩漏自己或家人的任何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照片、信用卡號、帳號、密碼等)給任何人,也不可以單獨接受網友的邀請或贈送禮物而與其見面。
(二)對於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青少年,應避免其上含有不當資訊之網站;對於未滿十二歲之兒童,則應全程陪同其上網,以避免兒童接觸到不當資訊。
(三)法定代理人應促使兒童及青少年遵守第七條會員之義務及承諾。
七、會員之義務及承諾
(一)除了遵守本服務條款之約定外,您同意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本公司之各項服務營業規章及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與禮節之相關規定,並同意不從事以下行為:
1.有竊取、更改、破壞他人資訊情事者。
2.有擅自複製他人資訊轉售、轉載情事者。
3.未經對方同意擅自寄發電子廣告信件至對方信箱者,或寄發未請自來之惡意電子郵件者。
4.於論壇區張貼與主題無關之訊息者。
5.蓄意破壞他人信箱或其通信設備者。
6.散播電腦病毒者。
7.上載、張貼、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違背公序良俗之文字、郵件、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8.擷取非經所有者正式開放或授權之資源者。
9.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或有侵害之虞者。
10.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11.未經同意收集他人電子郵件位址及其他個人資料者。
12.傳送、張貼或發表或任何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廣告或其他表示或表徵者。
13.其他有危害通信或違反法令之情事或之虞者。
14.破壞及干擾本服務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活動或功能,或以任何方式侵入、試圖侵入、破壞本服務之任何系統,或藉由本服務為任何侵害或破壞行為。
15.偽造訊息來源或以任何方式干擾傳輸來源之認定。
16.本公司有其他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二)上述規定不代表本公司對您傳送、張貼或發表之內容做任何形式或實質之審查,您必須對自己所做之行為負責。如經本公司察覺或經他人申訴您有違反上述各款 之情事或之虞時,本公司除有權逕行移除或刪除該內容外,並有權終止或暫停您的會員資格及各項會員服務,若您對於終止或暫停之情事有異議者,得通知本公司。 您於本服務之使用被終止或暫停時,本公司對您或任 何第三人均不負擔責任。您除須自負因此所生之法律責任外,對於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受僱人、受託人、代理人及其他相關履行輔助人受有損害或損失(包括但不限 於因進行民事、刑事及行政程序所支出之訴訟費用及律師費)時,並應負賠償及償還之責任。
(三)您使用本服務如依約定應另行收費或代收資訊服務費時,應同意遵守本公司相關服務之收費辦法及說明。
(四)您不得將會員資格或會員權益移轉、出租或出借予任何第三人。
(五)您同意本公司得於本服務載入廣告。
(六)您使用本公司相關網站服務時,應遵守各該網站之相關規定。
八、會員服務之使用及限制
(一)您於本公司會員網站完成註冊程序或經由營業窗口申請入會並由本公司完成相關設定後,即取得本公司會員之資格,並可開始使用本服務。
(二)會員若連續6個月未登入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得自動刪除您的會員帳號,停止該帳號所有服務的使用權,並清除在本服務內任何「會員內容」,請您隨時備份您的資料,本公司不予另行備份。有無登入使用之紀錄,以本公司會員服務系統內所留存之紀錄為準。
(四)如本公司業務客戶向本公司主張使用人盜用其電信設備通過驗證,本公司即得依客戶之請求,取消使用人之會員資格。
(五)如您有違反交易安全或本服務辦法時,本公司基於維護交易安全之考量,將終止您的帳號或會員服務之使用,必要時並將您的會員註冊資料會員服務移除或刪 除,您了解並同意本公司將不對此種不當使用負擔賠償或補償責任。
(六)您如加入本公司其他活動,而另訂有相關使用規範或約定時,您應同時遵守各該服務之使用及相關規定。
(七)當您使用本服務進行線上購物時,即代表您知悉本會員網站將會以線上或離線方式,蒐集您主動提供購買產品或服務內容(如品名、數量或金額等)、付款人 資料(如姓名、聯絡電話、地址、郵遞區號等)、付款資料(如信用卡號碼、信用卡有效期限、授權碼或銀行轉帳號碼等)等相關資訊。本公司為送貨或提供服務予 您,可能將您的前揭資料提供予合作廠商或貨運公司, 以履行商品或服務之提供義務。
九、服務暫停或中斷
(一)本公司將以合理之方式及技術,維護會員服務之正常運作,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得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對於使用者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1.對於相關系統設備進行遷移、更換或維護時。
2.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所造成服務停止或中斷時。
3.對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4.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5.非本公司所得控制之事由而致您的服務資訊顯示不正確、或遭偽造、竄改、刪除或擷取時。
6.您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服務條款時。
(二)如因本公司對於相關系統設備進行遷移、更換或維護而必須暫停或中斷全部或一部之服務時,本公司於暫停或中斷前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或於本公司會員網站上公告。
(三)對於本服務之暫停或中斷,可能造成您使用上的不便、資料遺失或其他經濟及時間上之損失,您平時應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並隨時備份您於本服務之資料,以保障您的權益。
十、會員之權利
1.可用會員帳號密碼登入本公司業務與活動網站。
2.可享本公司會員相關網站所提供之所有免費服務。
3.可在本公司會員相關網站進行線上消費。
4.提供會員專屬最新好康活動,如本公司各項業務、會員專屬服務、行銷優惠訊息、紅利積點、行銷贈品及異業合作優惠等。
5.參加本公司會員相關網站日後各項特惠活動。
6.免費訂閱會員電子報及不定期接收到會員相關網站的最新訊息。本公司若寄發會員電子報時,如您不同意或不想繼續收到會員電子報,請主動通知本公司取消。
7.參加本公司之紅利贈點活動 (參加資格依各活動而定)。
十一、廣告
本服務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關於其內容所展現的文字、圖片、動畫、聲音、影像或以其他方式對商品或服務之說明,均由各該廣告主或廣告代理商所提供,對於廣告之內容,本公司基於尊重廣告主或廣告代理商權利,不對廣告之內容進行審查,您應該自行判斷該廣告的正確性及可信度。
十二、商品或服務之交易
如果您透過本服務與網路上其他廠商或業者進行商品或服務之買賣或各種交易行為,此時僅該廠商或業者與您有契約關係存在,本公司並不介入或參與。如該商品或 服務有任何瑕疵或糾紛時,請您逕行與該廠商或業者聯絡解決。如果商品或服務是本公司所提供,則相關權利義務依該商品或服務所訂定之相關規定辦理。
倍力活動保有最終解釋權及修改之權利。
十三、會員內容之保留或揭露
(一)本公司不對於您所傳送、張貼或發表之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音樂、影像、軟體、資訊及各種資料等)做任何形式或實質之審查,亦不擔保其正確、完整、安全或可靠,您在閱讀其他會員之內容時亦應自行考量其風險。
(二)本公司基於下列理由會將您所傳送、張貼或發表之內容保留或揭露:
1.司法或警察機關偵查犯罪需要時。
2.政府機關依法律程序要求時。
3.因會員之行為違反法令或本服務條款之規定時。
4.基於維護公益或保護本公司或他人權利時。
十四、以電子文件為表示方法
您同意於使用本服務時一切交易之意思表示皆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倘您於各項服務與功能等頁面點選同意或確認等功能鍵時,即視為您正式之意思表示。
十五、智慧財產權
(一)本公司會員網站及相關網站上所使用或提供之軟體、程式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說明、圖畫、圖片、圖形、檔案、頁面設計、網站規劃與安排等)之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營業秘密、專門技術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屬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所有,非經權利人事先書面授權同意,您不得重製、公開傳播、公開播送、 公開演出、公開上映、改作、編輯、出租、散布、進行還原工程、解編、反向組譯、或其他方式之使用,如有違反,除應自行負法律責任外,如因而對本公司造成損 害或損失,本公司得向您請求損害賠償。
(二)若您無合法權利得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編輯、改作、散佈、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公開上映、翻譯某資料,及再授權前述權利予第三人之權 利,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本公司。您所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本公司之任何資料,其權利仍屬於您或您的授權人所有;但任何資料一經 您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本公司時,即表示您已 同意授權本公司可基於公益或為宣傳、推廣或為經營本服務之目的,進而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編輯、改作、散佈、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公開上 映、翻譯該等資料,並得在此範圍內將前述權利再授權他人。您並保證本公司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編輯、改作、散佈、發行、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公開 上映、翻譯、再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 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
(三)本公司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亦要求您能同樣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本公司將依著作權法之規定,對於涉有三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製版權情事者,本公司將終 止其全部或部分之服務。若 您認為您的著作被以構成著作權侵害之方式利用,或您的智慧財產權被侵害的情形,請提供以下資訊予本公司:
1.有權代表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利益之所有人之電子或實體簽章;
2.您所主張受侵害之著作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描述;
3.您所主張侵權之資料所在位置之描述;
4.您的地址、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地址;
5.您基於善意認為該利用未經著作權人其代理人或法律許可之聲明;
6.您在了解虛偽陳述的責任的前提下,對於上述載於您的通知上之資訊之正確性且您是著作權人或智慧財產權人或合法代表著作權人或智慧財產權人之聲明。
十六、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一)關於本服務條款之解釋或適用,以中華民國之法律為準據法。
(二)會員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本公司所生之爭議,同意本誠信原則解決之,如有訴訟之必要時,除適用民事訴訟法第436-9條小額訴訟之情形外,同意以台灣新北市板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